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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仪式在哈尔滨举行
2010-07-16 16:29:41 来源:东北网  作者:宋南剑 董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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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6日讯(董建华 记者 宋南剑)“跨境贸易可人民币结算,我们有产品出口的企业可以规避因外币贬值而带来的风险”。7月16日,在黑龙江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仪式上,一位企业家对记者如是说。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就是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它的业务种类包括进出口信用证、托收、汇款(包括预收预付款和货到付款)等多种结算方式。为帮助我国企业规避美元等国际结算货币的汇率风险,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2008年9月以来,国务院做出了一系列关于加快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战略部署。2009年7月6日起,广州、深圳等五城市正式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人民币资金结算、清算渠道更加便捷、顺畅,出口退税及进出口报关政策更加清晰明确,收到试点企业的普遍欢迎。为进一步发挥人民币结算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促进作用,经国务院批准,2010年6月17日,新增包括黑龙江省在内的北京、天津等18个省为试点地区。据介绍,今年1至4月,试点地区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301亿元,是2009年下半年结算量——35.83亿元8倍多。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近年来积极探索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将本币结算扩大至对俄一般贸易项下,今年前五个月,通过银行办理人民币结算业务5311万元,同比增长近8倍,人民币结算量占中俄本币结算量比重提升到了3.7%,较去年同期提高了3.1个百分点。今年截至6月末,黑龙江省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7笔、金额4.77亿元人民币,占全国18个新增试点地区业务总量的8.3%,业务开展势头良好。

  据了解,扎实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有利于帮助进出口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可以进一步密切和巩固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经贸联系;有利于促进国内金融市场的开放与发展;可以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体系中的话语权和主动性。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