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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失业保险
2010-07-27 08:28:5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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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7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市统计局近日公布,2009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261元。根据有关规定,哈尔滨市2010年参保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将按此核定,执行时间从今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另据了解,今年哈尔滨市首次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可以个人身份参保。

  据了解,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哈尔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作为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即每人每月最低缴费基数为1463.05元。职工实际工资高于1463.05元的,按实际工资缴纳失业保险费。在征缴今年8月失业保险费时,同时补收参保单位2010年5月至7月因缴费基数调整而差补的失业保险费。

  据介绍,对今年未按时申报单位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如单位缴费工资高于最低缴费基数,按其缴费工资的110%核定失业保险费;如单位缴费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基数,按1463.05元的110%核定失业保险费,即每人每月缴费基数为1609.36元。

  依据哈尔滨市出台的最新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失业保险。此次调整,这部分参保人员按1463.05元为缴费基数缴费,同时补缴5月至7月份失业保险费差补金额。

  有关部门提醒,参保单位(包括呼兰区)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员应及时缴费,以免影响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