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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拒不抚养患病妻子 岳父将其告上法庭索赔2.76万元
2010-07-27 17:34:24 来源:东北网  作者:贾晋璇 岳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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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7日讯 (贾晋璇 记者岳云雪) 妻子得了精神病,丈夫以收入低为由拒不支付医疗费,被岳父母告上法庭。近日,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决该丈夫因未尽夫妻抚养义务,应给付妻子2.76万元医疗费用。

  郝某和吴某结婚多年,三年前郝某突患精神分裂症。得病后不久,郝某住进了某专科医院。经过治疗,郝某好转后出院一直在父母家居住,由其父母照顾至今。吴某是一名工人,月收入不足1500元,妻子的医疗费基本都是由郝某的父母支付的。而郝某已下岗多年,没有经济收入,其父母也只靠社保生活,老人无力承担女儿的医疗费用,女婿又不肯支付。无奈之下,老人将女婿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支付郝某生病期间所花的费用共计2.76万元。

  审理中,吴某请求法庭考虑其实际困难和收入状况,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称其在郝某生病期间已付出大部分医疗费用,但却拿不出凭据予以证明,故对其该项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而郝某自生病以来,一直由其父母照顾护理,吴某未能尽夫妻扶养义务。郝某因患精神疾病住院所支出的费用客观存在,其父母也举示了为郝某治疗费用的凭据,完成了举证义务。

  据介绍,个人收入的高低并不是不承担责任的必要条件,吴某对郝某生病期间所花费用理应承担。据此,法院判决吴某给付郝某扶养费2.76万元。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