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3日,哈尔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哈市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决定》,提出哈尔滨市政府应尽快出台《哈尔滨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整合民营公交、改革国有公交,加大扶持力度确立公交先行,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实现哈市公交质的飞跃。
《决定》提出,哈尔滨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按照总体谋划、分步实施,渐进推进的原则,深化国有公交企业改革,整合民营公交企业,通过组建以国有公交企业为资产纽带的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公司制改造,由分散经营走向集中经营,改变哈市公交市场过度分割的现状,形成“国有主导、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的新格局。此外,城市公交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交企业经营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甩客绕行、延时发车等违法行为,努力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乘车环境。要建立健全城市公交客运企业和业主的服务质量信誉档案,完善城市公交市场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哈市应尽快构建以地铁、轻轨和快速公交系统为骨干,地下、地面、地上三位一体,覆盖市郊、辐射周边的城市公交网络,建设现代化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哈尔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大投资建设力度,将公交场站和公交专用通道作为近期建设重点;已纳入规划的公交场站预留用地,不得随意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从根本上解决马路停车、马路发车、马路修车等问题,保证公交车辆对道路的专用或优先使用权。
目前哈市正研究制定分阶段目标及实施的时间表,行动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将在近期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