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8日,哈尔滨市平房区与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依法对平房区平乐村6000余平方米集体土地收归国有,并对该地块上的附着物进行拆除。
哈南工业新城建设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北跃、南拓、中兴、强县”的重要举措,根据哈南工业新城规划,去年哈尔滨市政府对平房区平乐村、新华村、东福村等9个村民委员会发布了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预征地公告,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和国务院备案,哈市政府于今年3月17日发布《2009年度第11批次征收土地公告》。在征收平乐村土地时,村民范家两兄弟根据有关补偿条款应分别获得67万余元和38万余元,但二人却拒绝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并提出超出补偿方案之外的无理要求。
据哈南工业新城拆迁部门负责人介绍,根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国家依法征用集体所有土地,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期交出土地,不得阻碍。范家两兄弟拒不交出土地,平房区与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于7月28日送达限期交出被征用土地并拆除地上附着物《告知书》。但范家兄弟至今未予履行。为此,8日平房区与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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