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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沃撞人逃逸案嫌疑人投案自首 希望弥补罪过
2010-08-10 09:18:32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于广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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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8月10日讯

  “7·25”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追踪

  8月6日,“7·25”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杨英华因交通肇事罪,被建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一时间,社会上流传着很多关于这个开着“沃尔沃”撞人后逃逸的“富家公子”的种种传闻。杨英华到底是何人?8月9日,记者在杨英华交通肇事后的第15天,也是被撞死的女孩洪爽生日的这一天,记者带着诸多疑问,来到市公安局看守所,见到了杨英华本人。

  昨日上午11时,记者在看守所里见到了杨英华,对于记者的到来,杨英华没有感到特别惊讶,他告诉记者,这些天他一直活在内疚和痛苦之中,从事发到现在,他没睡过一天安稳觉儿,只要闭上眼睛,血淋淋的车祸现场便浮现在他的眼前。“今天是被你撞死的小女孩11岁的生日,一个鲜活的生命丧生在你的车轮下,作为肇事者,你是怎么想的?”当得知8月9日是被撞死小女孩洪爽生日时,杨英华愣了一下,随后低下头,双手捂着脸,稳定了一下情绪后,他说:“我也有个儿子,今年8岁,刚上小学,每次想起那个被撞的女孩时,我就想起自己的孩子,如果这事儿反过来,我也无法接受。我现在很后悔,恨不得死的是我。”说这句话时,杨英华的声音明显有些颤抖。

  杨英华告诉记者,他在家排行老三,是家里最小的孩子,父母都是查哈阳农场的职工,已经退休,今年32岁的他已经结婚十年,妻子常年在外打工。前几年,他买了辆大车在市内的配货站做起了运输生意,由于生意忙,没有时间管孩子,他只好将孩子托付给身体并不是很好的父母照看。

  杨英华说,他平时不抽烟也不喝酒,事发当天,他在朋友家吃完饭后,几个外地来的朋友给他打电话,想约他出来见见面,于是他驾车从南慧花园的朋友家出来前往某歌厅。由于着急,车速快,撞人前,他接到朋友打来的电话,告诉他歌厅的房间号码,由于精神不集中,加上路边的树枝遮挡了他的视线,导致他没有及时发现前方有人,结果发生车祸。“你当时喝酒了吗?你知不知道无证驾驶是违法的?”记者问。“我当时没喝酒,我以前有驾驶执照,而且还是B票,是1994年考的,2003年,因为忘记交纳罚款,被交警部门吊销了,目前正在补考驾驶证,初试已经考完过关了。”杨英华说。

  “你能说说在撞人后的26个小时你都干了些什么?为什么26小时后才投案?”记者再问。“当时我撞完人整个人都懵了,我把孩子从车机器盖上抱下来后,就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打完电话我才离开现场。”杨英华说。“你离开现场后都做了些什么?”记者追问。“我离开现场后一直走到龙沙公园3号门前,然后就一直坐在那里,当时的脑袋一片空白,想到被撞母女的惨状,我非常害怕。离开现场时,我给几个朋友打电话,让他们去现场看看,我朋友告诉我,骑车的女子已经死了,孩子还有呼吸,我听说孩子没有死,就在电话里大声喊,让他们赶紧把她送到医院,可是后来朋友在医院给我打电话告诉我,小女孩也死了,我当时就傻了,我知道这回完了。后来我一直在公园3号门坐到次日凌晨1点多,最后在朋友的劝阻下,去浴池睡了一会。”“你是什么时候向警方投案的?”记者问。

  “第二天早上醒来后,我知道自己在劫难逃,所以给警方打电话自首。”“听说你以前曾经被判过刑是吗?”记者拿出在相关部门找到的资料问杨英华。“是的,我曾因故意伤害被梅里斯区人民法院判过3年有期徒刑,一直在泰来监狱服刑,直到2008年刑满释放。”“社会上有人传闻你家财万贯,出事后曾派人去被害者家里以百万巨款‘平事’,有这事吗?”记者问。“没有,我家里就是一般家庭,我自己养一台‘欧曼’大货车,我在市里没有房产,一直都是住在货站,肇事时,我开的‘沃尔沃’轿车,是去年以18.1万元买的二手车。”

  对于即将面临的审判和被害人家属的赔偿,杨英华说:“事情发生了,我也很痛苦,很后悔,但是事情已经这样了,该我承担的责任我一定承担,我卖房、卖地、卖车也一定赔偿被害者家属。”记者结束采访时,杨英华两次给记者深鞠躬,他请求记者能把他的话带给被害者家属,他并不奢求对方的原谅,只希望能最大程度的弥补自己的罪过。

责任编辑:韩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