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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年内竣工700套公租房 两年竣工5000套
2010-08-12 08:47:10 来源:生活报  作者:孙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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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11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住房局获悉,哈市将利用今明两年时间,在全市建设20万平方米、约5000套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今年年内力争竣工3.5万平方米、700套,其房屋平均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工薪族、毕业大学生等“夹心层”住房难问题有望得到改善。

  两年竣工5000套

  据哈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年初,哈市就制定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计划,房源将以棚改项目为主。

  今年首批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在棚改易地安置项目建设和在棚改项目中配建,其中群力西区将承担大部分配建工作,首批5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已在群力西区易地安置暨保障房项目工程开建;道外区陶瓷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也将配建公共租赁住房1万平方米。加上其他棚改项目,今年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将达到12.52万平方米。

  该负责人表示,哈市将利用今明两年时间,在全市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0万平方米,约5000套住房。今年首批安排12.52万平方米、2590套的建设任务,力争年内竣工3.5万平方米、700套,明年年底全部竣工。今年底或明年初再安排10万平方米建设任务,争取明年年底竣工。

  低于市场价“只租不售”

  700套公共租赁住房该如何分配?哈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会将房子提供给工作辛苦且收入较少的“夹心层”们。

  据介绍,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是中低偏下收入的城市居民、刚毕业大学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原则上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据了解,首批公共租赁住房的具体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将根据哈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标准政策,由哈市政府根据相关调研数据科学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租。同时,公共租赁住房还将覆盖新毕业的大学生,以及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原则上低于市场价格,高于廉租房价格,只收取象征性房租。具体标准将由哈市政府确定。

  “四房”并举确保住有所居

  近年来,哈尔滨市通过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改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缓解百姓住房难,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今年,哈市计划全年开工棚改易地安置项目2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20万平方米、新增廉租住房受益户3000户、全面启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四房”并举,确保城市住房困难居民住有所居。

  据介绍,哈市2003年启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截至目前,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申请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已实现应保尽保;今年哈市又对棚改工作进行了“扩容”,延至绕城高速(四环)以内区域,年底可回迁居民1万户;进一步扩大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哈市今年将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20万平方米,竣工60万平方米。同时,年内还将发放经适房货币补贴1000户4000万元。

  哈市住房局相关人员表示,公共租赁住房在哈市还是首次推行,是住房保障制度的创新、补充和完善,使既不符合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又无力购买商品房的“夹心层”人群住房困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也更广。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