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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新闻网讯 近两个月以来,北安市市民国殿伟及十几位承包报刊亭的经营者,都生活在压抑和惶恐之中——7月份时他们突然收到了北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的限期拆除报刊亭决定书,要求他们在五天之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执法局将强拆。这张决定书不仅仅意味着国殿伟等人失去谋生的路子,也意味着北安市将成为一座没有报刊零售亭的城市。
业主:啥批件都有,咋就不合法了
据记者了解,将要被拆除的这些报刊亭已经存在十年了。2000年,为了繁荣文化市场、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根据当时中央六部委《关于在全国城镇建设报刊零售亭的通知》精神,经北安市精神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新闻出版局、市邮政局、市文化局批准,北安市邮政局投资40万元,在北安市各繁华路段设置了13处报刊零售亭,由北安市邮政局负责为承包报刊零售亭的业主办理审批、年检、土地使用等手续,每年签订合同并收取承包费。
根据北安市邮政局统计,十年里这些报刊亭共销售报刊124.5万份,年销售额达60余万元,在繁荣文化市场、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方便市民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二十多位下岗职工也通过经营报刊亭维持着生计。
然而,今年7月5日一纸限期拆除决定书打破了平静。
在这份“拆除决定书”上记者看到,北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认为“现有市区内的报刊亭已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严重影响了城市市容秩序”,必须拆除。
对于拆除报刊亭的理由,报刊亭的业主们很不理解:“这些报刊亭都是统一设计的,虽然已经建成十年但根本不破旧,每个报刊亭的造价几万元,而且邮局几乎每年都进行整修,怎么突然就影响市容了呢?”报刊经营业主国殿伟手拿着一摞各种许可证照,非常无奈。
决定书下发不久,位于北安市火车站站前的一座报刊零售亭被北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制拆除。
执法局:是批过,但不是“终身制”
对于拆除全市报刊零售亭的决定,北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态度坚决。
北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谢副局长告诉记者,市邮政局在北安市城区主要街道上设立的13个报刊零售亭,当时批的是报刊零售和电话亭业务,但时间长了一些报刊亭经营者增加了食杂销售,一些经营者经常在亭外乱摆放,执法局多次整治,但不起作用,随着城市的发展,今年北安市又在进行城区主要街道的建设改造工程,这些报刊零售亭已经影响到了更新街道步道板的市政工程,因此必须拆除。
谢副局长说,他们今年3月份就曾经给邮局和报刊亭下过通知,今年7月初综合执法局对北安市火车站站前的一个报刊零售亭进行了强制拆除,但由于当时这些报刊亭承包合同还没有到期,因此引起了报刊亭承包者的不满,所以他们暂时停止了强制拆除工作,暂时允许报刊亭承包者继续经营,待合同到期后再拆除。谢副局长说:“今后北安市的报刊零售亭怎么办,由市里相关部门定,我们不清楚。”
记者问:“这些报刊零售亭设立时不是办理了齐全的审批手续吗?”北安市综合执法局法制办刘主任说:“这确实是个矛盾。虽然2000年时允许设立了这些报刊零售亭,但不是永久允许。”
记者问:“市区内的报刊零售亭拆除后,如何解决市民看书读报的需求呢?”刘主任对记者说:“其实北安市看书、读报的人很少,有些文具店也能买到报刊杂志。”
拆亭:业户不安,市民不便
按照过去的惯例,每年的7月底8月初是报刊零售亭承包者和北安市邮局续签承包合同的时间,因为有了“强拆令”,今年的合同迟迟签不下来。今后怎么办?报刊零售亭的经营者们惴惴不安。
报刊亭承包者李长富对记者说:“我们都是有合法手续的承包户,拆除报刊亭,既没有经过听证程序,也没有任何拆除补偿措施,今后怎么办啥说法都没有,让我们怎么能不担心。这个小报亭对我们来说,是家里唯一的生活来源,有不少人还是几年前花了几万元从别人手里转包过来的,如果今后真的不允许经营了,那真是血本无归呀。”
北安市邮政局主管报刊发行业务的副局长吴大鹏对现在的情况很无奈。他告诉记者,2000年建设报刊零售亭时,各部门都办了手续,综合执法局的前身北安市建设局也是给邮局发了许可的,如今却要拆除报刊亭。邮局得知拆除令后,向市政府有关领导递交了报告,但目前没有回音。现在去年签的合同已经过期一个月了,新合同还不能签,他们希望快点把这事弄明白,给承包者一个交待。
拆除报刊亭在给经营业主带来不安的同时,也给市民带来不便。北安市民于先生对记者说:“我每天都在报刊亭买份报纸看,如果这些报刊亭都拆了,买个报纸还真不知去哪儿。如果说报刊亭乱摆放影响市容,加强管理就可以了,一刀切全部拆除的做法欠妥。”还有的市民说:“把北安建成一个没有报刊亭的城市,这是扮美城市呢,还是丢城市的脸呢?”
8月26日,记者接到了北安市报刊亭承包者打来的电话,他们告诉记者就在当天又有一座报刊亭被强制拆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