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房屋11年未办下房照 开发商:房子被抵押
2010-09-07 09:07:03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高洁 许嘉宁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齐齐哈尔9月7日讯 房屋11年来始终未办下房照,交易时被有关部门告知,购买的房子并非自己名下。龙沙区五福小区业主李先生,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不仅没有拿到低廉的卖房款,还或赔买家10余万元。

  2000年12月22日,李先生在兴轻职工住宅合作社,买下了五福小区35号楼一门市。“我们两口子,早在九几年就双双下岗。”李先生介绍,由于当时看房价低廉,就买了一套。“二十多万元的房款,都是我们伸手向亲戚朋友借来的。”李先生的爱人忆起这件事,声音微颤:十年里,因为还这笔钱,他们吃尽了苦头,也因此常常在亲戚朋友面前抬不起头。“到现在,还有一半的借款没有还清。”

李先生看着一堆购房收据很犯愁。

  2001年8月份,门市房交工。“一直没有土地税发票,办房照变成了‘幻影’。”李先生的爱人讲:房子交工后,她曾多次找过开发商,开发商说现在没有钱,不能开具土地税发票。

  时间转瞬,夫妻俩多年来为还钱忧心忡忡。2009年6月,夫妻俩实在是不想再拖欠亲戚朋友的钱,就想出了低价卖房的主意。“没有房照,我们叫低价格,找到了买家。”李先生说,只要能还欠款就行。购房合同及交费收据更名后,买家付给了李先生10万元的定金。可是,在市房产处李先生得到了一个惊人的信息:他的房产并不在他的名下。房屋交易为此被迫中断,根据房屋买卖合同,李先生或赔买房人10余万元的违约金。

  “现在,房子非但没卖成,还倒要赔不少的钱。”李先生一家,面对这种情形雪上加霜。李先生随即找到房子的开发商兴轻职工住宅合作社。李先生在那里看到了份《购买商品房登记备案介绍信》。这张由开发商开具给市房地产产权管理处的介绍信上,购房者并不是自己的名字。最后,开发商承认:房子被抵押,他们正在偿还贷款,很快办理更名。日子一天天过去,房照始终杳无音信,李先生两口子也成了他们那里的“常客”。兴轻职工住宅合作社最后摊牌:你们还是诉诸法律吧。

  李先生讲:据他所知,有10余户的门市房业主,因没有土地税发票,11年里都没有办下房照。其中几位业主的情况与他如出一辙。

责任编辑: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