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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5年未执行 肇东市法院打“太极”忽悠媒体
2010-09-14 14:06:36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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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4日讯 (记者 张强) “肇东市民李志光,官司胜诉更惆怅。法院形同虚设地,五年执行未见偿。媒体不平来介入,法院上下挺慌张。承诺明日就还款,过后立马就泡汤……”几年前,肇东市民李志光借给肇东市中医院3万元钱,虽然法院判他胜诉,但5年过去了,他一分钱都没拿回来。气愤无奈之下,李志光给东北网发了这首打油诗。据悉,由于李志光先前寻求媒体的帮助,肇东市人民法院据此拒绝执行欠款。

  据李志光讲,2004年末,时任肇东中医院院长李如文向他借款3万元给职工开工资。念及同学友情,他将家中仅有的3万元存款借给了肇东中医院,“那天李如文拿着单位的公章来到我的办公室,约定使用期限一个月,就在这张桌子上给我打了欠条,并盖上了单位公章。”李志光清晰地记得5年前那一幕。

  2005年初,还款期限已过,肇东中医院却违约未履行还款义务。期间,该院法定代表人也进行了变更,但李志光却一直没拿到3万元钱。无奈,2005年7月18日,他向肇东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东中医院给付欠款3万元及到期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等。肇东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原告李志光与被告肇东中医院借贷关系依法成立,借贷合同合法有效。判决被告肇东中医院欠原告李志光借款3万元,利息4800元,合计34800元,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判决下达后,在法定期限内,被告肇东中医院没有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可医院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2005年11月8日,李志光向肇东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肇东法院查封了医院的账户,但令他惊讶的是,查封的竟然是一个仅剩十几元钱的账户,“听法院的人说,执行人员执行之前,账面上的存款就已被取走了。”“肇东法院的判决变成了一张白条子!”李志光哭笑不得:“当年担心医院败诉会将钱款从账户转移,我又缴纳了400元的财产保全申请费。法院虽然收了钱,但却没办事,这保全申请费却没起到一点儿保全的效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肇东中医院是一家二级甲等医院,每月都会接到上级财政的拨款,一年下拨经费达120万元,医院每天有营业收入。“医院账户却是空的,这些钱都存哪去了呢?我交了财产保全申请费,可肇东人民法院给我保全了什么财产?法院的强制力哪去了?”李志光对肇东法院无法执行的行为十分费解。

  李志光告诉记者,9月初,他将此事反映给省里一家电视台,电视台记者去了后,肇东市法院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姜松彦对着镜头信誓旦旦地承诺,钱已经准备好了,明天将立即把欠款交付给李志光。李志光说,令人没想到的是,执行局局长也会言而无信。记者走了后,钱又不给他了。“姜局长还埋怨我找媒体了,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找媒体介入就不给钱了”,李志光说。

  记者从肇东市法院了解到,肇东市中医院现欠外债353万元,年盈利不足20万元。据知情人透露,医院账户没有钱的原因很简单,欠了300多万外债,医院还敢把钱往账户上存吗?

  9月13日,记者采访了肇东市法院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姜松彦。他告诉记者,法院多次找到肇东中医院,但医院账户一分钱没有,医院的设备也不能拍卖,导致执行一直无法深入。

  针对此事,律师认为,这起债务纠纷案事实清楚,在医院有上级拨款、每天有营业收入的情况下,肇东人民法院五年多未能给当事人执行回一分钱,实在说不过去。律师表示,如果医院恶意拖欠欠款的话,法院可以对医院法人代表采取行政拘留措施,以维护被欠款人的合法权益。

  李志光告诉记者,从借钱到现在,医院连本带利欠他6万多元了。“虽然我相信法律,但我不知道我的‘白条子’什么时候能兑现。”

责任编辑: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