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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警方破获侵犯农民利益案
2010-09-26 13:44:40 来源:齐齐哈尔新闻网  作者:张冰 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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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9月26日讯 按照上级公安机关“保秋护收”专项行动方案统一部署,讷河市公安局组织城乡派出所和业务部门,适时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打击和查处力度,对坑农害农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坚持逢案必查,缉凶追赃,以实际行动保卫农民利益,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讷河市公安局日前成功破获了3起侵犯农民利益的挪用水稻款、骗取售粮款、毁坏财物案件,涉及被害农民28人,涉案的6名违法犯罪人员中,3人被刑事拘留、3人被行政处罚。

  9月12日,讷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讷河市讷南镇庆福村农民张某报案称:今年3月初,由于当时水稻市场行情不好,自家种植的一万多斤水稻一直没有卖出去。正当他一筹莫展时,同村农民陈某及其朋友毕某二人来到张家,称能帮助将这些水稻出售给讷河市拉哈镇北龙米业公司。此后不久,张某便将自家12500多斤、价值1.5万元的水稻以赊购的形式卖给了陈、毕二人。之后的几个月时间里,张某多次向二人索要这笔水稻款,但陈、毕二人均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欠款。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长刘晓东立即安排民警展开调查,在取得初步证据后,于当日分别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毕某在家中抓获。经讯问,两名犯罪嫌疑人供述:在今年年初时,拉哈镇北龙米业公司副总经理鞠某找到他们,让二人帮忙联系种植水稻的农户收购一些水稻。于是陈、毕二人便在讷南镇庆福村等地,联系了包括张某在内的25户农民,并以赊购的形式收购了价值共计50余万元的水稻。后来,鞠某将拉哈镇北龙米业公司支付给这些农户的水稻款50余万元领取到自己手中,并伙同陈某、毕某三人将此笔款项投资到其他经营之中,至今尚未归还农户。

  9月13日12时25分,讷河市公安局二克浅派出所值班民警肖树义接到辖区农民孟某报案称:自己刚刚被一个和尚骗去300元钱,现在这名和尚乘坐出租车往东向讷河市方向去了。接到报告后,所长路起时立即带领肖树义驾驶警车朝着讷河方向进行追赶。民警追出十余公里后在讷河市工业园区附近,将这名和尚在一辆出租车上查获。面对民警的提问和调查,这名和尚起初狡辩自己是四川峨眉山报国寺的俗家弟子孙某,法名“知清”,是云游四方来到讷河弘扬佛法的,不存在骗钱的事情。后在民警法制教育和政策感召下,其终于承认自己名字就叫做孙某,其实是安徽省某县的一名普通农民,今年37岁,其在外打工时发现一些乡村农民信教信佛,很容易就能骗来钱财。于是,其在一些旅游景点用几元、十几元钱的价格买来一些类似的佛教用品和峨眉山佛教协会的假会员证。其为了行骗时方便、逼真,能够让农民相信自己就是真正的和尚,又在齐齐哈尔市一个地摊上买来一套和尚服后,于近期来到讷河市最西边临近内蒙古自治区莫旗的二克浅镇小试身手,谎称自己是从四川峨眉山来到齐齐哈尔市大乘寺的和尚,先告知人们大乘寺有免费活动,然后又以为家人上香、祈福、刻碑、保平安等为名,索要香火和刻碑钱,要价高低不等,多则上千元,少的也有二、三百元。二克浅镇镇直农民张某及另一农民孟某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各被其骗走销售大豆款300元。

  9月15日18时许,讷河市公安局通南派出所接到通南镇镇直农民丛某电话报案称:该镇无业人员段某正在打砸其家玻璃。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出处警,将正在丛某家实施违法行为的段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讯问。经工作查实,当日下午16时许,段某与朋友王某驾驶摩托车在通南镇市场附近,遇见丛某时因琐事双方发生口角,。丛某的丈夫石某得知后,找到段某并对其殴打。段某被打后心中不服,遂于当晚手持镐把来到丛某家,将其家窗户玻璃砸碎四扇,经济损失价值达500余元。通南派出所已对违法行为人段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违法行为人石某因殴打他人被治安罚款500元。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