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哈尔滨
搜 索
哈尔滨正式启动控烟立法程序 工作场所内抽烟或受罚
2010-10-19 09:23:4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瑞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0月19日讯 近日,由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联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举办的第二期无烟环境报道系列研讨班在哈尔滨举行。本期研讨班邀请了国家控烟办公室主任杨功焕等专家就哈尔滨建无烟城市的立法进行研讨。据了解,目前,哈尔滨市已经正式启动控烟立法程序,届时哈尔滨市的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交通工具内将全面实施禁烟,如果在禁烟场所内抽烟被抓现行,或将受到法律处罚。哈尔滨的无烟立法如果获得通过,有望成为全国第一个“无烟立法”城市。

  据介绍,吸烟的危害和室内门窗紧闭的环境,促使哈尔滨市呼吸系统疾病高发,因此吸烟和被动吸烟对市民的身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为了能够有效降低市民的吸烟率,最大限度地保障市民健康免受烟草危害,哈尔滨市提交了“无烟环境促进项目”申请,经过专家严格审评,哈尔滨市成为首批入围的全国“无烟环境促进项目”七城市之一。为此,哈尔滨市从今年开始全面启动创建无烟城市,在公共场所创建100%无烟环境,并启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规制定。

  此外,早在1996年哈尔滨出台了《哈尔滨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对控制公共场所吸烟、提高公众对吸烟危害的认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哈尔滨卫生部门专家指出,总体来说实施情况还不尽如人意,一方面是执行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是禁烟场所和范围的局限性,与《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8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交通工具”要求100%无烟有距离、对违法吸烟行为没有明确界定、对禁烟场所经营管理者的义务设定不够合理等问题。此外,因处罚主体不明确,13年未开出一张罚单。而目前正在进入立法程序的《哈尔滨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正在调研和起草中。而与以往不同的是,新的法规将在禁烟场所覆盖范围、执法机制以及处罚等关键条款上有所突破。其中,全面禁烟范围则涵盖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交通工具。哈尔滨立法部门专家说,控烟立法的目的是保证公众身体健康,同时防止公共接触二手烟。吸烟者虽有吸烟的权利和自由,但不吸烟者也有不受二手烟危害的权利。

  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李希光教授在研讨会上表示,如果无烟立法在哈尔滨获得通过,本来就有冰城美誉的哈尔滨,从此将会有一个更美好的品牌—“中国内地首个无烟城市”。

责任编辑: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