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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棚改安置居民2.1万户 确保困难群众住得起
2010-10-21 10:27:19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吴岳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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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截至目前,双鸭山市14片棚户区已拆迁10片,拆迁房屋百万平方米,已开工住宅146万平方米,开工配套公建11.61万平方米。预计今年底,开工面积将达到218万平方米,开工配套公建18.86万平方米,安置居民2.1万户。

  这个市把棚户区改造作为“一号民生工程”来抓,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棚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定期例会制度和市区班子成员分片包保、一包五年、一包到底的包保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强化督促检查和跟踪考核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棚户区改造办成民心工程。为确保资金投入,双鸭山市广开渠道、多元筹资,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补助5.29亿元;集中全市财力投入资金2.87亿元;依托银行信贷贷款到位14.9亿元;动员居民筹资2.3亿元;协调龙煤集团以工代投落实资金1亿元。到目前,全市共落实资金26.36亿元,基本保障了今年和明年初棚改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同时,出台对特殊群体的照顾政策,低保户、建国前军转人员或省部级劳模选择产权调换时,可减免房屋差价款3000元;家庭成员中有70周岁以上老人或持有二级以上残疾证明的,优先安置低楼层。此外,还制定了水、电、供热、物价等补贴政策,确保困难群众住得起、住得好。

  依法民主拆迁,着力把棚户区改造办成和谐工程。由市委书记带队深入到户,征求对棚改政策及动迁的意见;组织市、区、街道和社区干部逐户做思想发动工作,面对面向群众宣讲棚改政策,现场解答居民提出的各种问题;采取发放补助金、救助金的方式扶助搬迁,搬迁期间市政府共投入奖励、补助、救助资金3100多万元。

  强化工程质量,真正把棚户区改造办成满意工程。按照至少30年不落后、体现以人为本的要求,科学规划各功能区,科学布局道路、广场、绿地、医院、学校以及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坚持高质量施工,实行以项目单位管控、职能部门监控、施工企业内控等为重点的全方位的工程质量监管制。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