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2日讯 记者21日从哈尔滨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尾气办”)获悉,《哈尔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目前哈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70万辆,但还有近14万辆机动车没有进行环保年检。尾气办提醒:没有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的机动车将被锁档、重罚。
据尾气办管理一科科长金世洲介绍,目前,哈市未经环保检测的车辆多数存在漏检、逃避检测等问题,也有部分车辆为节省二环费在外地进行了年检。金科长说:“机动车每台次的检测费用为60元,目前,尾气办与哈市交警大队联合上路,对行驶中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见污染物的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监督抽检,从9月初至今,有400多辆车因尾气超标被限期维修治理,但只有150多辆车到尾气办复检,其余车辆均存在逃避检测问题。尾气办将在这些车辆年检时,对其予以车辆锁档和行政处罚。”
《条例》规定,经定期检测、转籍检测、过户检测、排气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以及监督抽检排放可见污染物或者排气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将责令限期维修治理,并暂扣《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合格证》;对治理仍未达到规定的,则由公安交通部门没收销毁;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物定期检测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未参加机动车排气污染物定期检验的机动车最高处以3000元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机动车排气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向哈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机构或有关管理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451-86653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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