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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考虑赋予交警治安处罚权 重罚交通违法三种人
2010-10-29 07:21:39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郑轶 孙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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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9日讯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公安交通安全管理法律实践研究会论文研讨会上获悉,哈尔滨市今后将加大交通事故责任明确者、不听从交警指挥者及公务员交通违法者三种人员的处罚力度,并考虑赋予交警治安处罚权,对严重交通违法者当场予以拘留。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维绪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研讨会上,市交警部门、市法学会、市法制办以及相关专家学者就交通安全管理问题进行了讨论。专家认为,要科学组织交通,解决行人过街与左、右转车辆的冲突,为行人提供更好的通行空间。在发展公交方面,要加大投入和政府补助,加强管理,提高公交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要完善道路交通设施,整改部分路口绿化带过高影响驾驶员视线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会上初步决定,今后自行协商处理的轻微事故将可能追究肇事者违法责任。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