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北网10月29日讯 11月1日是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周年纪念日。绥化市决定把10月25日至10月31日确定为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周。
10月28日,在绥化市北林区宾馆前举行市政府暨北林区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周启动仪式,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广泛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教育活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聂耕寰(左二),市政府秘书长康长桥(左三)及市应急办、安监局、民政局、地震局、消防支队及北林区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活动。
责任编辑:丁洋
东北网10月29日讯 11月1日是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周年纪念日。绥化市决定把10月25日至10月31日确定为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周。
10月28日,在绥化市北林区宾馆前举行市政府暨北林区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周启动仪式,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广泛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教育活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聂耕寰(左二),市政府秘书长康长桥(左三)及市应急办、安监局、民政局、地震局、消防支队及北林区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