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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树引发血案 法院判决动手伤人者赔付4000元
2010-10-29 14:30:4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昕 于博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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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9日讯 为一棵树出手伤人,却不得不赔付伤者4000余元。近日,松北区法院审理了一件由一棵树引发的血案。

  据松北区法院介绍,王某和范某同村,2009年2月26日,王某发现自己地里的树被人砍倒,便认为是范某所为。于是王某找到范某家,两人当即发生争执,还动起手来,吃了亏的王某不服气,便用头撞向范某前胸,范某还手将王某打倒。王某随后向万宝派出所报案,万宝派出所委托哈尔滨市公安医院做出伤情诊断,诊断王某伤情为头部外伤、头皮挫伤等。万宝派出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范某罚款200元。松北区法院审理后判处被告范某立即支付王某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和交通费共计4166.90元。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