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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交开展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 规范司法警察行为
2010-11-01 09:00:11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吕爱哲 段春山 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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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自10月份起至年底,在全省法院范围内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这是记者在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省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从四个方面入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查清问题,狠抓整改,确保实效。

  据了解,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中全省各级法院将重点从四方面工作入手。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有关单位等形式,广泛征求院领导、各相关庭室及社会各界对司法警察队伍思想、作风、廉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认真查找问题。重点分析查找在执法理念上是否存在政策观念模糊、法律意识淡薄、法治理念不强等问题;在执法能力上是否存在不规范执法问题;在执法作风上是否存在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敬业精神不强、工作作风不端正等问题;在廉政勤政上是否存在廉洁自律意识差、收受贿赂、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等问题;三是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扎实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排查活动;四是制定整改措施。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动真碰硬进行整改,并围绕职能履行,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围绕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和奖惩制度,建立健全举报查处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司法警察行为,建立司法警察工作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