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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收废品时顺走其它物品 慌称还债被判刑一年
2010-11-09 15:40:07 来源:东北网  作者:高颖 付建国 岳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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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9日讯(高颖 付建国 记者岳云雪)收费品起贪念,趁人不注意,把他人财产顺手“收走”。近日,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的宣判,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6月1日17时许,高某给王某打电话让其到力建金属磨料公司院内收一些废纸壳,王某随后到达院内,王某趁高某不备,将其放在库房内的3块价值5265元的金属铋连同纸壳一同“收走”。次日早上,王某将废品卖到废品收购站,共卖了380元。

  在案件审理中,被告人王某否认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称自己是文盲,看不懂公安机关的笔录,签字是被强制的;否认高某的供述,称因为高某欠其2000多元,为了不还钱,有意使其被追究。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否认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但是讯问笔录的制作符合法定程序,被告人虽为文盲,但公安机关已向其宣读,被告人无证据证明其被强制签名,且供述的内容和被害人陈述一致,有较强的证明力,加之被告人庭审中的供述和两个证人的证言明显矛盾,因此,对讯问笔录予以采信,对被告人庭审中的辩解不予采信。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