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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里开旅店陌生人出来进去 火险、盗情隐患多
2010-11-20 15:02:3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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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0日讯 近日,哈尔滨市道里区康安路附近居民向记者反映,有人利用住宅楼开设旅馆,陌生住客频繁出入令同一单元楼内的居民不安。

  民宅变旅店扰民

  15日,哈市道里区康安路8X-2X号单元楼内居民马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他的房产证,证内《房屋设计用途》一栏写着:住宅。马先生认为,该楼2楼某业主不应该在住宅楼里开旅馆,住客频繁出入不仅会影响居民休息,也会形成火险、盗情等安全隐患。与马先生同单元的数位业主也反映,近期旅店经营者又将其对面的另一户住宅购入,改造后扩大了旅店的经营面积。自从单元楼内开旅馆后,楼内常有陌生人出入,为此,他们白天上班离家心里不安,天黑晚归更是觉得不安全。

  当日中午,记者以住宿者身份经由居民共用单元门进入该旅店,旅店内自称店主的女子告诉记者,每个床位20元,单间40元至80元不等,房费还可以小时计算,每小时30元。如果长期居住可“包间”,每月(包括水电的费用)只要800元。记者现场看到,该旅店系住宅居室改成的多个独立单间,期间安放了数量不等的单人床和双人床,只有一个较大的单间内设有独立卫生间和浴箱。当日,记者没有在该旅店内看到任何证照,也没有看到任何消防用灭火器材。

  扰民监管是空白

  马先生等人告诉记者,针对此事,他们曾要求辖区派出所来检查,也投诉到工商部门,可是该旅馆并没有关门的迹象。当日,记者致电道里区共乐派出所,该派出所民警并没有否认居民投诉该旅店的事实,但是表示不接受采访。

  记者采访一些物业公司员工和社区工作人员了解到,旅馆客人身份复杂,住店、离店的时间都不确定,肯定会给其他业主带来不安全感,也会加大社区物业的管理难度。但是相关部门同意个别经营者在住宅内开旅馆,社区、物业公司也没有办法阻止。

  16日上午,记者与道里区工商局监督管理科取得联系,其工作人员表示,不排除个别住宅“变身”旅馆的经营者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利用住宅开设旅馆,工商部门要求的必要条件是通过公安消防部门的核准验收。至于扰民投诉,不属于工商部门的管理范畴。

  记者辗转多个部门了解到,经营者开办旅馆需要“二证一备案”等手续。即在开办之前,在公安机关领取到特种行业(旅店业)经营许可证,到工商部门领取到营业许可证,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对于住宅区旅店扰民投诉,公安机关的处置方式常以调解、教育为主,但结果往往是扰民状况依旧。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