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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无一小区申请增建停车位
2010-11-22 09:43:09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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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为了缓解主城区停车难局面,哈尔滨市从今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哈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放开了设置停车位的条件:允许居民小区、商服企业等群体自行申请增建、补建自用停车泊位。记者21日在采访中了解到,新规已经实施了9个月,但申请车位者却寥寥无几,仅有一个商服停车位获批投用,至今没有一个居民小区向交管部门递交增建停车位的申请。

  生活报曾经多次报道了哈市多个小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停车难问题,现实情况是车位严重不足,私家车有家难回,但小区为什么不去申请增加车位?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首个新建商服停车位获批

  红旗大街卫星路至宏图街路段是商家林立的黄金地段,仅经销装修材料的商家就有数十家。由于此路段辅道禁止机动车临时停放,给消费者和商家带来很多不便,直接影响了商家的经营。今年7月,该路段的商家和省装修材料行业协会一同向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提交新建停车场申请。

  据太平交警大队副队长黄平介绍,接到商服企业的申请后,他们根据哈市今年2月起实施的停车场管理办法,与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进行了实地调研考察。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的情况下,批准在此处设置公共停车位,并划出142个停车位。“从目前投用一周的情况看,周边路段的违法停车率大幅下降,停车秩序明显好转。”黄平表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该路段新建停车泊位是哈市首个获批的商服停车位申请。根据新规,考虑到路宽等条件,交警部门短期内不会在这里再划分公用停车位。

  无一小区申请增建停车位

  相比商业区的泊位一位难求,小区的停车位更是严重不足,本报曾多次报道过哈市一些居民小区私家车有家难回的问题。应该说哈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对小区有车业主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大的利好消息,但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新规实施至今,交管部门没有接到任何居民小区新建或增建停车场的申请。

  “哈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实施后,我们至今没接到一个居民小区递交增建、补建停车场的申请书。”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的相关负责人说,本着破解停车难的目的,新规定人性化地放开了停车位的准入条件,允许没有停车泊位的临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不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利用道路设置临时自用停车场;没有停车场或停车位不能满足需要的住宅小区,经业主大会决定,在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影响居民通行的前提下,可在小区内道路以及其他空置场地设置自用停车场。

  “该规定将会有效缓解新小区停车位不足、旧小区无车位的情况。然而新规实施9个月来,哈市居民小区集体沉默,交警部门没有接到一份增建、补建停车场的申请。”该负责人说。

  物业:难在小区空间太小

  “我们物业当然愿意通过增建停车场来缓解业主停车难问题,但居民的意见不统一,实施起来困难重重。”据哈市欧洲新城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该小区车位一直非常紧张,在获悉可申请车位的消息后物业就想进行申请,打算将小区一个活动空间改建为停车场。但在向业主征求意见时遭到了很多无车业主的反对。无车业主坚决不同意占用公共活动空间,物业也没办法,只能作罢。

  记者又采访了南岗、香坊等区的多个居民小区,物业均反映增设停车场存在很大困难。首先是小区可利用空间太少,有想法但没地方;其次是增建停车场势必要征求全体居民意见,但有车业主和无车业主很难达成共识;再有就是资金不足,增设车位后维护管理产生的费用如何收取令人头疼,如果让居民承担,无车业主肯定会反对。不收费物业又拿不出这部分资金。所以,增设车位的申请物业实在难以提出。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