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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检查启动
2010-11-22 10:48:58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马智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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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吸取上海火灾事故教训,日前哈尔滨市消防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检查,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据了解,目前哈尔滨市已经全面进入冬季,用火、用电急剧增大,当前正值火灾易发高发期,哈市消防部门开展的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全市的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整治,逐项工程登记造册。重点检查外在建工程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是否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现象。

  据介绍,建设单位在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作业前应做好现场防护工作,施工工地应配备灭火器、灭火毯等必备的消防器材,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点10米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以防焊火花接触可燃物引发火灾。同时,电气焊作业严禁与刷漆、涂胶等作业交叉,以防爆燃。此外,在人员密集场所营业、使用期间以及高火险等级以上天气严禁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施工、维修作业,违者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旁白

  电焊工无证操作是该处罚,但有证并不等于规范操作。上海“11·15”警示我们,安全检查也不能只是“抓小放大”,仅仅消除了表面上的安全隐患,不去弥补内在的制度的漏洞,违法、违规的火星就会蔓延成炼狱之火。同时,出现问题更不能一罚了之,不能以经济赔偿代替行政责任,以行政问责代替刑事问责。不能用替罪羊式问责、过场式问责,掩盖掉更高级的责任人之责。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