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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站代收货款货主追讨就不给 神州物流:将其清出市场
2010-11-24 09:43:5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毕思铭 彭庆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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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4日讯 日前,新晚报刊登的《讲好10元托运费货到涨价11倍》一文后,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很多市民给记者打来电话痛斥黑心货站不讲信用的欺诈行为,更有市民向记者讲述了他在神州物流2街区9号的货运站委托代收2800余元货款业务,可是两个月要不回货款的遭遇。

  据市民于女士介绍,她和爱人于9月18日在神州物流2街区9号鑫萍货站往内蒙古托运货物,并委托货站代收货款共计2800余元,但是货站开出的单据中注明单位为“鑫宇物流”。当时于女士觉得事情蹊跷,便提出拒绝在该货站托运,但在该货站的再三保证下,还是办理了托运业务。但是让于女士闹心的是,现在货站代收货款后竟然迟迟不返给货主,于女士两个月来东奔西走、四处求助,但仍没有任何结果。

  昨天,记者跟随于女士再次来到神州物流2街区9号鑫萍货站,据该货站负责人讲,当初给于女士办业务的是“鑫宇物流”,当时他们两家货站共用一个办公室,现在“鑫宇”已经搬到2街区的另一家货站了。随后,记者在另一家货站找到了当初给于女士办理业务的负责人,但是对方的答复就俩字:“不管。”无奈之下,记者跟随于女士来到神州物流市场招商部,该部门负责人解释,给于女士办业务的“鑫宇”物流不是市场的合法业户,而是鑫萍货站私自将办公室违规出租给了“鑫宇”,他们将协调鑫萍货站帮于女士要钱。但最终“鑫宇”还是强硬地表示,两天后再给钱。

  事后,记者跟随于女士又来到道外区建筑陶瓷工商所对此事进行投诉,该所高所长表示,“鑫宇”物流属于无照经营,并当即要求神州物流市场招商部对此事协调解决,神州物流也给出明确答复,两天内不还钱,将对责任方鑫萍货站清出市场。

责任编辑: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