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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老人为35元小利 容留他人卖淫获刑
2010-11-24 13:42:07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李贞 岳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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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2日讯(李贞 记者 岳云雪)71岁的李某,因生活拮据,自己年岁已高,为了赚钱竟做起了容留介绍卖淫的“生意”。近日,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李某因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据了解,李某是哈市道外区人,已近古稀之年的他本该安分守己颐养天年,可一心想发财的他却没有生意门道。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卖淫女丽丽。 2010年4月初至2010年6月10日,丽丽得知李某一个人住,而且生活拮据,便找到李某,要求在李某的住处卖淫,并要李某帮她介绍嫖客,条件是每介绍一名嫖客给李某一部分介绍费。李某发现了“生财之道”不用出门只需要提供场所,就可以在家收钱,便与丽丽一拍即合。

  随后的时间里,卖淫女丽丽先后与嫖娼人员赵某在李某的住处发生性行为四次,李某从中获得非法利润35元。李某所做的事很快就被邻居检举,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道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容留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

责任编辑:韩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