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伊春
搜 索
电视、网络购物需谨慎 消协:购物四注意
2010-11-25 11:05:00 来源:东北网-林城晚报  作者:牛占峰 王跃东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伊春11月25日讯 日前,伊春市消费者协会接到王女士投诉,她在电视购物节目中购买了一款价值388元的手机,在使用中王女士发现其性能远远达不到广告中所宣传的效果,王女士要求退货,结果手机寄回了卖家,钱却迟迟得不到返还。市消协工作人员经多方查寻,同时与当地消协取得了联系,在当地消协积极配合下方才追回了货款。

  现今,电视、网络消费已成为新的消费形式。但是由于电视、网络购物具有特殊性,导致在交易的过程中频频出现不同类别性质的消费纠纷。

  据了解,市消协在受理电视、网络购物的投诉上遇到了很大的困难。首先是侵权方难以寻找。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买卖双方素未谋面,很多网上交易的店铺并没有进行注册登记,在经营者实施侵权行为后,难以找到现实中的经营者。其次是侵权证据难以掌握。电视、网络交易往往不开发票,双方交易没有合同保证,在涉及售后服务纠纷时缺乏依据。还有侵权责任难以认定。由于电视、网络购物涉及到平台服务提供商、物流商等多个交易环节,消费者的权益受损害,往往不是一个环节造成的,各个环节之间相互推诿,使得侵权责任更加难以认定。

  市消费协会警示广大消费者在电视、网上购物时,一定要谨慎。网上购物时首先看网站,要选择制度完善、有信誉保障的网站进行交易活动;其次看价格,如果网上提供的商品与市面售价相差悬殊,要谨慎购买,不能轻易相信;再次看信誉,网络购物通常以四个等级评价商品及卖家的信誉度,消费者在评估商品质量及卖家信誉度时,除考虑上述因素以外,还应浏览其他买家对该卖家及所售过的商品评价。最后看订单,如果买家在一个网络店铺购买多件商品而以一个订单下单,那么买家一定要在订单中注明购买清单,以免发生错漏。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