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11月25日讯 近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获悉:为了更好地维护刚刚竣工通车的林都大街沿线市容的整洁、美观,使其更好地展示市貌形象,我市近日下发《关于对市中心区林都大街沿线两侧户外广告牌匾及建筑实行严管的通告》,明确了林都大街作为市容市貌示范街的作用,同时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及工商、公安、城市规划等各部门积极协作,对该路的户外广告牌匾及建筑物进行严管。
新建成的林都大街是连接伊春区、乌马河区、翠峦区的主要城市道路,也是进出我市的风景旅游观光道,能突出地展示我市的市容市貌。根据《城乡规划法》、《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伊春市户外广告及牌匾设置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将市中心区林都大街作为市容市貌示范街,对其沿线两侧所设户外广告牌匾及建筑予以严管。
据了解,严管措施主要包括:在林都大街沿线两侧禁止一切私接乱建等违法建设行为,一经发现,依法强制拆除;沿线两侧现有户外广告及牌匾如有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要限期逐步整改;更新、变迁各种户外广告及牌匾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事前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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