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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物价部门出举措保供应稳物价
2010-12-02 10:28:58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廉玉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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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12月2日讯 近期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昨日,根据国家、黑龙江省出台的平抑物价政策精神,齐齐哈尔市物价局出台了相关“保供应稳物价”的具体措施。

  物价局制定了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价格临时干预措施预案,即当价格出现大幅度异常波动时,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及时、有效、坚决遏制市场价格过度波动,切实稳定群众基本生活。

  市物价局要求,自2010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与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一样免收通行费,并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同时严格控制调价和收费项目的出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律暂缓出台供水、供气、供热、物业、交通运输、城市公交、教育、医疗等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项目调价。必须出台的项目,要事先逐级请示报告,严格成本监管,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把握调价时机、节奏和力度,完善救济措施,将价格调整对市场和群众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进一步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力度。做好涉企收费、涉民收费、涉农收费清理检查,取消越权定价和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特别是要检查督促落实涉及低保户的供热、供气、供水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坚决治理涉及就医、上学、物业等方面的乱收费行为。

  物价部门要重点查处经营者在生产自用外,超出常规的存储数量或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涨幅较大的商品等恶意囤积、哄抬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变相涨价、操纵价格、搭车提价、借机抬价、跟风涨价以及恶性炒作、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打击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造成市场脱销断档等违法行为。

  据悉,为响应市“稳物价”号召,大商新玛特、哈达果品蔬菜干调批发市场代表物价局联席成员公布了保供应、稳物价的具体操作办法。 本报讯(首席记者廉玉晖)近期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昨日,根据国家、黑龙江省出台的平抑物价政策精神,齐齐哈尔市物价局出台了相关“保供应稳物价”的具体措施。

  物价局制定了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价格临时干预措施预案,即当价格出现大幅度异常波动时,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及时、有效、坚决遏制市场价格过度波动,切实稳定群众基本生活。

  市物价局要求,自2010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与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一样免收通行费,并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同时严格控制调价和收费项目的出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律暂缓出台供水、供气、供热、物业、交通运输、城市公交、教育、医疗等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项目调价。必须出台的项目,要事先逐级请示报告,严格成本监管,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把握调价时机、节奏和力度,完善救济措施,将价格调整对市场和群众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进一步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力度。做好涉企收费、涉民收费、涉农收费清理检查,取消越权定价和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特别是要检查督促落实涉及低保户的供热、供气、供水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坚决治理涉及就医、上学、物业等方面的乱收费行为。

  物价部门要重点查处经营者在生产自用外,超出常规的存储数量或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涨幅较大的商品等恶意囤积、哄抬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变相涨价、操纵价格、搭车提价、借机抬价、跟风涨价以及恶性炒作、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打击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造成市场脱销断档等违法行为。

  据悉,为响应市“稳物价”号召,大商新玛特、哈达果品蔬菜干调批发市场代表物价局联席成员公布了保供应、稳物价的具体操作办法。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