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经济·旅游  >  经济
搜 索
黑龙江省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
2010-12-20 10:27:34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董建华 李播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从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获悉,目前全省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采取积极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为新农村建设增添了新的活力。截至日前,我省有41名大学生“村官”获得创业支持,贷款余额已达1140多万元。

  据介绍,根据大学生“村官”创业对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引导金融机构创造条件设立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专项资金。林甸县支行专门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林甸县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指导意见》,设立了最低规模为500万元的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贷款专项资金。一些地区还为大学生“村官”量身定做金融产品,推出了“龙头企业+农户+信贷+担保+保险”信贷创新产品,突出特色是在“公司+农户+信贷”的基本模式中植入“保险”元素。穆棱市鑫通担保公司一次性向金融机构注入300万元担保资金,免费为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提供担保,有效解决了金融机构不敢贷、大学生“村官”贷款难、保险公司不敢保等问题。

  为确保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信贷扶持长期可持续发展,我省各金融机构借助征信体系平台,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将大学生创业富民项目覆盖面大、经济效益好、还款率高的村发展成为信用村,将信用记录好的大学生“村官”组建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成为信用组织,将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项目带动的信用农户发展为信用户,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期限和贷款额度上对其给予优惠,有效促进了大学生“村官”创业融资的信用环境建设。

  据了解,全省各地金融机构纷纷建立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库,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项目支持。人民银行海林市支行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建立了大学生“村官”基本信息档案和创业项目库,编制了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指南,指导大学生“村官”选择切实可行的发展项目。各地及时建立信贷联系人协调联系机制,确保项目与资金良好对接。人民银行林甸县支行建立了以团市委青年志愿者联盟、人民银行金融知识宣传志愿者、县委组织部指定联系人、金融机构信贷员、大学生“村官”为参与者的信贷联系人协调联系机制。呼玛县白银纳乡搭建大学生“村官”交流平台,将有发展潜力、有资金需求的创业大学生“村官”组建成联盟,“联盟”内的大学生“村官”可以相互交流、相互担保,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同时,大学生“村官”可以以当地农户的身份参加信用评定,会同农户以联户联保的形式申请贷款,从而提高贷款额度。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