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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即将完成
2010-12-20 15:31:49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杨林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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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0日讯(记者 杨林川)记者今日从省林业厅获悉,截至12月15日,黑龙江省已累计完成明晰产权面积1795万亩,占集体林总面积的99.09%,已发林权证面积1330万亩,占明晰产权面积的74.1%。清理和完善过去承包合同32万份,调处林权争议3290起。

  据统计,明晰产权面积占集体林面积的比例,哈尔滨已完成100%,齐齐哈尔市100%,佳木斯市100%,大庆市100%,绥化市99.1%,牡丹江98.2%,伊春市98.0%,鸡西市97.8%,黑河市97.6%,双鸭山95.8%,鹤岗市95.5%,七台河市93.6%。

  发证面积占明晰产权面积的比例各地市分别为:伊春市100%,齐齐哈尔市92%,绥化市90.8%,哈尔滨市83.6%,七台河市82.2%,黑河市78.4 %,鸡西市66.9%,牡丹江市61.5%,佳木斯市60.2%,双鸭山市56.7%,鹤岗市47.7%,大庆市29.7%。

  清理完善合同份数各地市分别为,绥化市77446份,哈尔滨市70182份,齐齐哈尔市67379份,大庆市55659份,佳木斯市12000份,鸡西市10934份,七台河市8681份,牡丹江市7940份,伊春市7855份,双鸭山市5504份,鹤岗市4508份,黑河市2933份。

  调处林权争议起数各地市分别为,伊春市622起,牡丹江市531起,齐齐哈尔市442起,黑河市300起,佳木斯市193起,鹤岗市13起,鸡西市10起,双鸭山市8起,哈尔滨市1起。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