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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落实住房保障政策 高效推进棚户区改造
2010-12-22 09:36:20 来源:佳木斯日报  作者:刘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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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2日讯 佳木斯市紧紧围绕“两区两带一城”发展战略,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卓有成效地落实住房保障政策。

  今年,佳木斯市计划改造棚户区156万平方米,完成拆迁户数26740户。截至目前,全年改造棚户区156.5万平方米,拆迁27290户棚户区房屋,是实施棚改以来投资最多、改造最快的一年。市政府集中力量重点推进了香格里拉、北焦化、竹板屯等一批重点工程任务,保证了城市建设、住房建设的顺利进行。推进26条道路拆迁,完成了驻佳部队、中省直单位等难度大的拆迁任务;解决了群众拆迁补偿期望值高、一些路段无开发单位、安置地点不好确定、长达8年未解决的德祥街清真寺遗留问题等,提前20天完成拆迁任务。

  实施棚户区改造,佳木斯市主要采取政府直接投资和市场化运作两种模式,重点抓落实政策鼓励,调动各方资源。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享受行政规费及政府基金全部免除,具有垄断性的中介服务费减半,土地出让金60%反补等优惠政策,严格执行棚改房屋的拆迁安置实施细则,从补偿方式、补偿价格、回迁安置等方面保护棚户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加大招商力度,实施市场化运作。先后吸引了益海集团、江苏浩盈投资公司等一批实力雄厚、管理水平较高的外埠开发企业参与佳木斯市的棚户区改造,加快了棚改进程,提高了工程整体水平;棚户区改造实行肥瘦搭配,捆绑开发。将一些位置偏僻、商业价值低、开发商不愿意参与的地块与黄金地段改造相结合,由政府统一规划,集中审批,整体开发建设;统筹规划,实现棚改与廉租房建设的有机结合。对享受棚改优惠政策的项目,按建设面积5%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优化了资源配置,加快廉租房建设步伐。

  2010年,通过政府主导、新建项目配建、回迁安置共有产权房三种方式,共计落实了4886套实物配租房,完成新增住房租金补贴1324户,全部累计发放租金补贴14361户、2440万元。并结合佳木斯市实际,出台了《关于实施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在新建住宅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的意见》,从法律法规角度确立了佳木斯市建设廉租房的指导思想、基本框架和操作模式,确保将中央和省的廉租房保障政策、任务落到实处。据统计,全市通过棚改配建和回迁安置方式得以落实的实物廉租房就有4586套,让群众得到了实惠,为政府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