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抗雪防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地)、县(市)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近日,受强冷空气影响,我省大部地区普降中到大雪或暴雪,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很大影响。根据气象预报,未来几天,我省局部地区还会持续降雪。为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做好抗雪防灾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1、公路、铁路、民航、公安等部门要制定除冰、除雪、防冻、防滑等工作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及设备,动员各界力量,及时清除冰雪,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畅通。
2、要搞好粮油、蔬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货源组织,畅通商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渠道,保证群众生活所需。要做好物价稳定工作,防止恶意囤积、哄抬物价、变相涨价等现象发生。
3、要认真做好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设施安全检查,提早排查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要加强对农村泥草房、城市棚户区和蔬菜大棚的安全检查和预防监控,切实做好取暖、保暖和清雪、加固工作,防止雪后房屋倒塌及冰冻灾害事故发生。
5、要根据天气状况,合理安排中小学生上课时间,特别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行车路线及车状的安全管理,防止雪天路滑造成人员伤害。对农村中小学校舍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危险校舍要及时除险加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6、要关心城乡低保户、困难企业职工、农村“五保户”、伤残人员、孤寡老人、边远贫困地区群众,千方百计确保他们安全越冬。
7、要建立应急抢险、医疗预案,确保在发生冰雪灾害时,能及时抢救处置。
8、要认真帮助畜牧养殖企业及农户落实应对冰雪灾害的各项措施,确保畜牧生产安全运行。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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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