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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出台“十个严禁”规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2011-01-08 16:23:55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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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7日,记者从哈尔滨市纪委获悉,春节将至,哈市纪委发出了关于切实加强2011年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十个严禁”,倡导以非物质形式传递亲情友情。

  通知要求,党员、干部要本着从简、节俭、务实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精简各类不必要的节日庆典和联谊活动,不得举办各类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压缩一切不必要的支出,并注重从资金来源上堵漏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节日期间,哈市纪检监察机关还将加强监督检查,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督促提示各级领导干部对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职责,同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十个严禁

  1.严禁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

  3.严禁以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

  4.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

  5.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和出国(境)旅游

  6.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7.严禁私设“小金库”、违反财经纪律,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

  8.严禁公车私用

  9.严禁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

  10.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和节日庆典活动

责任编辑:韩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