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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各地落实政策保障资金 让困难群众过好春节
2011-02-01 07:53:05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常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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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新春传统佳节将至,我省民政系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用实际行动、采取多种途径,合力安排好春节期间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生活,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黑河、伊春、大兴安岭7个市(地)开展了由党政班子主要领导带队的走访慰问活动,近日,省民政厅组成8个工作组,深入全省13个市(地)及所属县(市),在1月20日前对各地落实民政政策及兑现民政保障资金的情况,以及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确保了“贫困群体、特殊群体、优抚对象”温暖过节。

  困难群众及时拿到足额保障金

  我省气候高寒,自然环境恶劣,困难群众比例较大、分散面广,再加上节日期间物价上涨,全力做好“两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责任重大。

  2010年,我省共争取城乡低保资金35.2亿元、冬春救灾补助资金2.3亿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8.05亿元,为做好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提供了较好的资金保障。

  走访慰问中发现,为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困难群众手中,各地采取“一卡通”、“一折通”等社会化发放形式,有效提高了资金兑现的时效性。同时,对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领取的,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登门入户进行发放;对低保家庭中“三无”、重病、重残、高龄及单亲家庭中享受义务教育子女等特殊群体,落实了低保金加发政策,给予重点照顾。目前,全省各项民政常规保障资金以及9490万元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1998.98万元城市低保对象用电补贴、1078万元农村五保对象取暖补贴已经全部兑现到位。

  同时,贫困群众“医疗、取暖、住房”等专项救助政策、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等相关惠民政策也得到了较好落实。在此基础上,全省各地共为7500户重点优抚对象新建、修建了住房,为5120户农村受灾群众改造倒危房,保证了困难群众温暖越冬。

  多种救助办法让受灾群众温暖越冬

  各地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采取“常规救助、物价临时补贴、价格调节基金、慈善募捐、特事特办”相结合的办法,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较好地保证困难群众生活所需。

  全省通过加大政府投入、社会捐助、“一帮一”帮扶活动等多种形式,共筹集资金378.33万元和口粮20530吨、豆油800桶、燃煤400吨,棉衣被37100套(床)、棉鞋2500双,解决了受灾群众越冬难题。

  “补”的是钱,“贴”的是心,各地纷纷采取了结合本地情况的救助措施。

  大庆市在常规救助的基础上,按照城市低保对象44元/人月、农村1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了4098万元生活补贴,并动用价格调节基金,按照每人300元或400元的标准为城乡低保、五保、三无人员发放节日一次性物价补贴660万元。

  齐齐哈尔市为优抚对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发放447万元一次性价格补贴。

  监督落实与全民共享温暖

  各级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采取“党政领导重点走、市县区民政局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普遍走”的做法,以为服务对象送慰问金或者大米、白面、豆油和猪肉等生活必需品为内容,对走访慰问贫困群众、优抚对象、福利机构等作出了统筹安排。

  全省已有哈尔滨、齐齐哈尔等7个市(地)开展了由党政班子主要领导带队的走访慰问活动。

  省民政厅组成的8个工作组,在1月20日前对各地落实民政政策及兑现民政保障资金的情况,以及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各工作组已深入全省13个市(地)、32个县(市)、50多个村及120多户民政服务对象家中,采取“听取汇报、检查账目、组织座谈、入户调查、现场办公、走访慰问”等办法,仔细检查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走访慰问了93户(个)低收入群众、优抚对象家庭和福利机构。

  同时,各地还积极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驻军部队及各界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在全省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