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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对困难家庭实施供暖援助 低收入困难家庭888元/户
2011-02-01 09:44:51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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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1月31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哈市政府决定从2010至2011年度供暖期开始,对认定的市区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实施供暖救助。其中低收入困难家庭补贴标准为888元/户,低收入家庭补贴标准为555元/户。

  据了解,本次救助范围为各供暖周期上年度被认定的低收入困难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已享受职工单位或政府政策性供暖补贴的家庭除外。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供暖救助标准按省确定的低保家庭供暖补助标准的80%实施,每户888元。低收入家庭的供暖救助标准按省确定的低保家庭供暖补助标准的50%实施,每户555元。同时,低保家庭供暖补助标准由原来的720元/户提高到1110元/户。供暖救助共惠及7.2万户市区困难群众家庭,救助金额7747万元。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供暖补助发放时间为每个供暖期上年度的年底前,供暖救助补助由市区财政按6:4承担。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