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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5个城市哈尔滨收入支出垫底 衣着消费医疗消费居前
2011-03-18 10:13:3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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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8日讯 据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调查显示,2010年,哈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56.8元,生活消费支出13939.5元,消费性增长快于收入增长。与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对比,哈市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和生活消费支出均居末位。相比之下,哈市居民衣着消费占生活消费比重达14.8%,居15个副省级城市首位。

  2010年,哈市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2058.9元,衣着消费支出居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第5位。仅次于青岛、沈阳、宁波和杭州,高于广州、深圳等多数南方城市,比最低的成都市人均多消费571.5元。哈市居民衣着消费占生活消费比重达14.8%,居15个副省级城市首位。

  哈市地处北方,四季温度差异大,一方面受气候条件影响,四季服装需求各异;另一方面哈市服装加工产业落后,多数服装都是从南方进货,成本增加;再有哈尔滨素有“东方小巴黎”的美誉,城市居民注重着装品味,着装档次,在穿着上舍得消费。28岁的市民王女士对记者说:“我每月2000多元的工资大概一多半都会花在买服装上。我在哈市的一家私企做前台接待工作,自身形象对于我的工作来讲十分重要。我很喜欢买新衣服,穿上档次的品牌服装会给公司争面子,时常换件不同的服装也会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购买服装的花销虽然大些,但是我觉得很值得。”

  由于气候原因,哈市居民用于医疗方面的费用支出相对较高。2010年,居民购买药品方面的支出为595.6元,在副省级城市中居第2位,仅比长春低34.3元。

  水电燃料消费高,2010年,哈市水电燃料消费支出占居住消费支出比重达72.6%,在副省级城市中居第2位,仅低于长春8.3个百分点。在水电燃料消费支出中,取暖费用比南方非取暖城市人均多支出243.5元,取暖期较长,取暖费用也高于北方其他城市,居民生活成本增加。

  2010年,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人均生活消费位居前三位的是广州、深圳和杭州,消费支出均超过2万元。位于后三位的是长春、西安和哈市,人均消费支出不到1.5万元,而哈市不到1.4万元。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