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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公办幼儿园将大举“扩军”
2011-03-28 11:23:02 来源:东北网-大庆日报  作者:王雪帆 郑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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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8日讯 近日,大庆市出台《大庆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三年大庆市学前教育总体目标:到2013年,新建改建城乡公办园320所,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96%以上,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入园难问题。

  目前,大庆市共有在册幼儿园364所,其中公办园139所,在园幼儿近4万人。然而,从大庆市教育发展的总体情况看,仍存在学前教育资源短缺,公办园数量不足;城乡差别较大,农村幼儿园数量不足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从根本上解决大庆市学前儿童“入园难”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总体要求,大庆市出台了《大庆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从五个方面明确了总体发展目标。

  公办园要占50%以上

  幼儿园体制改革目标:到2013年,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格局,建立比较完善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幼儿园基本建设目标:到2013年,新建改建城乡公办园320所,其中新建公办园90所,维修改造现有公办园50所,改建村级公办园180所,使公办园总数达到400所以上,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50%以上,在园幼儿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70%。

  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到2013年,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96%以上,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幼儿园保教队伍建设目标:到2013年,全市幼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8%以上,专业达标率达到93%以上。

  80%以上幼儿享受优质学前教育

  幼儿园保教质量提高目标:到2013年,全市60%的幼儿园达到《大庆市幼儿园综合办园水平评估细则》规定的“良好”标准,15%的幼儿园达到省级示范园标准,全市80%以上的在园幼儿享受优质学前教育。

  今年,大庆市将新建改建城乡公办园140所,其中新建公办园30所,维修改造现有公办园30所,改建村级公办园80所,公办园达到全市幼儿园总数的40%,在园幼儿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60%。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0%,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未建幼儿园的小区规划不批

  今后三年,大庆市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完成发展目标。

  落实政府责任。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国家规定配建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规定配建幼儿园的小区规划一律不予审批。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探索集团化办园模式。

  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摊机制和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建立健全教育部门主管,财政、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

  规范提升民办园400所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以发展公办园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新建改建农村公办园,三年内新建农村公办园59所,改建村级公办园180所,新建城市公办园31所。并对现有政府所属公办园逐步维修改造,适当扩大规模,三年内,全市维修改造现有公办园50所。

  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规范整顿,对改变性质和用途的,收回使用权;建成未使用的,抓紧筹建;未按要求建设的,要查清原因,抓紧开工。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提升现有在册民办园,开展无证园分类整治专项行动,规范提升民办园400所。

  建立评估体系,防止“小学化”

  规范学前管理。对具备办园条件、达到设施标准的,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规范学前教育市场。落实县区、乡镇、街道社区的属地监管责任,按照部门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防护体系。配备保安,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严格实行不同层次类别幼儿园收费标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定期组织收费检查,治理违规收费行为。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推进保教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保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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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