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8日讯 (王业伟 记者 李博) 记者从黑龙江省财政厅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堵塞税收漏洞,减少税收流失,从4月1日起黑龙江将在两年内分步完成全省范围的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
据介绍,税控收款机是具有税控功能,能够保证经营数据的正确生成、可靠存储和安全传递,实现税务机关的管理和数据核查等要求的电子收款机。税务部门通过纳税人申报数据与税控收款机记录的数据比对,实现对纳税人经营情况的有效监控。
从近期下发的“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的通告”中,记者了解到,在全省行政辖区内凡从事商业零售、修理修配、旅店、洗浴、娱乐、餐饮业等适合使用税控收款机具行业,具有一定规模和固定经营场所的纳税人,都要按要求购置、使用税控收款机。所有符合条件的新开业的纳税人,都要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购置税控收款机具,并完成税控收款机的注册登记,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发票。商业零售、修理修配行业以外的增值税纳税人,如果需要领用《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的,必须通过购置税控收款机开具。
从4月1日至5月31日,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和黑河市将完成税控收款机的试点工作。6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全省将全面启动推广应用工作,省内所有适合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均应按要求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据悉,为鼓励消费者积极索要发票,黑龙江省在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上将实行有奖发票政策。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