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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自今年起开展为期三年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活动
2011-04-14 18:39:22 来源:东北网  作者:岳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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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黄建盛出席会议并讲话。东北网记者 赵海摄

  东北网4月14日讯(记者 岳云雪)记者从14日上午召开的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屯、学校电视电话会议中了解到,省关工委和省综治委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活动,进一步提高我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水平,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黄建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吕维峰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深化“平安龙江”建设,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中国关工委、中央综治委的部署,经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自2011年起,开展创建此项活动。

  会议指出,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和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中央关工委、中央综治委先后对未成年人保护以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出专项部署,并启动了“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省委高度重视和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省关工委、省综治委和相关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预防青少年犯罪“丙戌行动”、“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安全和谐校园”、“平安家庭”创建等系列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不断深化,权益保障措施不断完善,犯罪预防工作不断加强。

  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提高对创建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开展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活动,是新形势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创新举措,对于进一步提高我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水平,确保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组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关系到龙江的长治久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创建活动作为深化“平安龙江”建设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王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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