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1日讯 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全城围剿‘问题油’”行动历时半个月昨日收官,此次行动共检查全市2200余家饭店,对其中存在一般问题的1000余家饭店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182家饭店依法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且问题严重的“尚品川菜馆”等76家饭店,依法责令停业;对使用“口水油”的“四姐烧烤”,依法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此,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据了解,“泔水油”中含有黄曲霉素、苯并芘、砷、铅等多种毒素,“地沟油”含有大量的磷,长期食用可致癌。我国于2009年6月1日起实行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了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的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去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下达了《关于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再次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上述规定。然而,连日来本报与执法人员在联合检查行动中却发现,相关问题在我市餐饮业中十分严重。
一些饭店采购的食用油无进货凭证,无法证明来源;一些饭店使用的预包装食用油、散装食用油无标签,无法证明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一些饭店没有建立食用油采购台账;一些饭店使用的食用油包装容器污秽不堪;还有一些无德饭店在使用“口水油”……
业内人士透露,饭店在使用“口水油”时加点新油或葱花、辣椒等配料,消费者从口感上很难察觉。即便发现,也是举证艰难。因为“口水油”一经高温加热,肉眼很难鉴别,而我市对此的鉴定程序又很繁琐和落后。此外,监管部门因同样的取证难,最终对使用“口水油”的饭店也往往是简单罚款了事,而这象征性的区区罚款,并不能从根本上触动饭店的利益,因此导致“口水油”的泛滥。
饭店使用“问题油”,严重违反了《食品卫生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必须严厉惩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安全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检查中集中出现的这些问题,他们将在全市推广使用《餐饮服务食品采购台账》及散装食品标签,并进一步检查规范,从源头把住食品安全关,规范餐饮企业的经营活动,以确保市民在公共餐饮场所吃上放心的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