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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交通肇事案后续:律师无偿为小永康维权
2011-04-26 11:00:26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杨林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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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6日讯 (记者 杨林川) 4月10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3·31”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犯罪嫌疑人和肇事车辆均被查获归案。记者25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哈尔滨警方目前已将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李鑫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对涉嫌包庇犯罪的田万义、杨建宝、肖雷、耿擎一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被撞男孩孙永康的家长也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经黑龙江骏博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孙永康头面部软组织挫伤,颅骨多发骨折,右额叶脑挫裂伤,本次交通事故评定为重伤。

  4月25日,黑龙江思普瑞律师事务所正式与孙永康(由其监护人代签)签订法律服务代理合同,无偿为孙永康提供法律帮助。律师所指派张谨星律师、张文琳律师为承办律师,切实维护孙永康的合法权益。

  近日,张谨星陪同孙永康的父亲在交警队领取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李鑫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孙永康无责任。按照法律规定,代理律师将承担两方面的代理义务:在刑事诉讼方面,配合司法机关指控被告人刑事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原告人孙永康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