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黑龙江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为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公开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将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11年5月12日前寄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三处或发送至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26号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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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