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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加大小额贷款支持力度 合伙经营贷款最高达70万
2011-05-17 08:53:0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董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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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7日讯 记者昨天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依据刚刚出台的《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全市开展创业创新全民成才活动有关政策措施的意见》,哈尔滨市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除原有的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等人员外,今后自主创业的科技人员等所有城乡创业者均可申办,合伙经营的最高可贷70万元。

  小额贷款

  面向所有城乡创业者

  根据该意见,哈尔滨市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进一步扩大,从原有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军人家属、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农村妇女,扩大到自主创业的科技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等所有城乡创业人员。创业人员自主创业或合伙兴办企业,如以“有限责任公司”名义登记注册的也视同个人自主创业,享受小额贷款政策。

  个体创业

  贷款额最高提至10万

  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再次提高,并扩大贴息范围。意见规定: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人员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0万元。对已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成功且诚信经营、信用记录好的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人员,可再次申请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给予人均10万元以下、额度最高不超过7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同时,对从事微利项目的个人、合伙经营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据实贴息。对自行到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且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个人,经认定后,按规定比例和额度贴息。

  信用优良

  贷款可走绿色通道

  根据该意见,贷款反担保门槛也切实降低。在原有保证人、房产抵押、存单质押等3种反担保方式外,将反担保人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扩大到经营良好、收入稳定的各类企业员工、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对无反担保人或抵(质)押品的,可以产权、股权、应收账款、商标等动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反担保。积极推行“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联动机制,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创业培训———信用社区综合个人信用评级———信用社区推荐———社区定期回访”的贷款绿色通道。对经信用社区推荐,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完成创业计划书并经过专家组论证通过的,可以取消反担保。

  创业补贴

  范围扩大标准提高

  该意见还完善了创业扶持补贴资金政策,扩大了创业一次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享受创业补贴的对象是,哈尔滨市市区内(呼兰、阿城区就业专项资金未纳入市区财政预算之前不在此规定范围之内,下同)已参加创业培训,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执照,并已申领小额担保贷款,持续生产经营且正常纳税6个月以上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创业成功失业人员,其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户2000元。创业成功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4000元创业补贴。每人每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哈尔滨市将提高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将原创业培训成功的补贴1000元提高到1200元,未成功的由补贴600元提高到800元;提高创业实训补贴标准,将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4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提高优秀创业项目补贴标准,由2000元至5000元提高到5000元至1万元。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