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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遭遇野蛮施工 一年挖断百起损失近亿
2011-05-19 08:05:28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立 荆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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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日,香坊区幸福路上铺设的地下管线

  生活报5月19日讯 18日刊发了哈尔滨市幸福路一工地施工时将自来水管线挖断,造成附近区域近千户居民家停水7小时的报道,引起市民热议:此类事故目前太多了。记者采访获悉,哈市为此规定由建委管线办负责地下管线日常管理工作,并设立了处罚制度。

  原因:

  多头管理与野蛮施工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哈市相关部门调查显示,仅去年哈市就发生大小挖断管线事故近百起,除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外,维修、更新、施工等间接费用损失近亿元。

  哈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哈市地下管线因为一直多头管理,供水、排水、燃气、供热、各种光缆等管线埋设深浅不一、纵横交错,所以如无详细记录和有效管理,很容易挖断;而不文明施工也是造成事故频出的一大原因。

  破解:

  地下管线一部门统管

  为此,哈市建委成立管线办统一管理地下管线。

  哈市建委管线办李处长表示,今后各管线产权单位施工前要申请,纳入年度建设计划后才可统筹实施。规划了底线管网建设的施工法,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地下管线工程,按照先里后外、先深后浅、先粗后细的施工原则,与道路工程同步施工。地下管线施工实行现场监护制度,管线情况复杂的工程,应当由施工单位及毗邻管线产权单位、管护单位派专人进行现场监护。

  预防:

  发现未明管线立即停工

  哈市建委即日起将启动清查行动,并设立相关处罚制度:

  施工单位发现有未查明地下管线的,应立即停工,采取措施防止损失,告知建设单位并向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因城市建设工程施工造成私建的地下管线损坏的,由产权单位自行负责,并赔偿因管线抢修造成的城建工程建设误工费。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则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施工单位未对现场实行封闭围挡、未对毗邻管线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管线办已启建哈市地下管线地理信息平台,年内将形成一套准确完整的信息系统。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