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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即日起至11月30日专项治理货运机动车违法行为
2011-05-19 09:26:08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孙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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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9日讯 昨天,哈尔滨市交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决定从现在开始至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货运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会议出台了《全市集中治理货运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据了解,《方案》确定14项工作任务,涉及20余个部门,其工作目标为通过集中治理货运机动车违法行为,影响城市文明和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市区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拥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公路隐患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交通事故稳中有降,交通安全形势趋稳向好。

  这14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

  ———相关部门将修订完善《哈尔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监管,按要求做到问题车辆不出工地;

  ———对不办理证件、擅自运输以及办理证件存在违法违规运输的作出行政处罚;

  ———加强对运输资质的审核监管,对违法记录多、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车辆的驾驶人及车主,一律取消从业资格;

  ———提高准入门槛,不得为非哈市户籍驾驶人办理运输资格;

  ———对已取得货车营运资格的驾驶人进行再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出货运车辆驾驶人队伍;

  ———专题研究成立拉运残土车行业协会的可行性,在现有基础上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并尝试建立会员准入制度,杜绝个体车进入残土车运输市场;

  ———整治货运车辆闯红灯、超载、超速、遮挡号牌、不悬挂号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结合我市民生需求和实际交通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货车通行措施;

  ———推进货车车顶和车厢后部放大号喷涂工作,提高“电子交警”查处残土车违法的有效性;

  ———开展对货车源头监管、违法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范畴。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维绪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王小溪主持会议。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