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22日讯 安达市出租车司机洪某因一时冲动将乘客李某打伤。近日,经安达市法院调解,被告洪某赔偿原告李某1.6万元。
2010年12月10日,李某买了两桶豆油和米、面等物品后,乘坐洪某的出租车回家。到达后,洪某帮助李某抬车内的东西时,发现豆油的桶盖未盖严,漏出的油把他的车弄脏了,双方就此发生争吵。洪某让李某给50元损失费,李某不同意。两个人厮打时,洪某从车后备箱内拿出一个瓶子砸在李某的头上。李某昏倒在地,被邻居发现,告知其家人送往医院,经诊断为轻微脑震荡,出现呕吐现象,住院治疗27天,花医疗费1.1万元。后李某把洪某告上法院,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洪某一次性赔偿原告李某1.6万元,当庭付清。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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