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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市多举措建保障房 棚改户居住面积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2011-05-25 08:36:40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赵亮 姚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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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5月25日讯 齐齐哈尔市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今年市区计划棚户区房屋征收100万平方米,建设回迁房140万平方米。三年来,共有45家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市场化运作,棚户区房屋征收227万平方米,开工建设回迁房245万平方米,总投资43.7亿元。

  为改善居民生活条件,这个市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惠及民生的“天字号”工程,三年来共改造棚户区362万平方米,建设棚改回迁安居房374万平方米,有近5万户居民喜迁新居。市委市政府借鉴“安居工程”成功经验,确立“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改造模式,对于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由政府直接承担改造任务。三年来,市政府主导棚户区房屋征收135万平方米,开工建设回迁房129万平方米,总投资25.2亿元。而对于有商业开发条件的棚户区,采取招、拍、挂方式整体出让,开发企业作为承建主体,采取“五个一”办法,即一片棚户区、一个建设规划、一个政策、一笔账和一个领导组织,扩大市场化运作份额。

  在房屋征收补偿方面,全市实行有证房拆一还一,无证房拆二还一;特困户、残疾户有证房不足40平方米直接上靠到保障户型40平方米,不用交任何费用;上不起楼的享受保底政策,住廉租房;上得起楼住不起楼的,在物业费、取暖费、用气费等方面适当减免,保证住得久、住得好;对孤寡老人制定关爱政策,安排住进公寓。楼房房屋征收户回迁高层的,回迁面积比多层相应提高12%,楼层差价每层收26元,仅为市场标准的四分之一左右,同时在物业管理费上给予优惠。在税费减免上,除国家规定必须征收的以外,全部减免。在回迁安置上,一方面依据房屋征收居民搬迁和交齐投资款时间排列选房顺序;另一方面采取改造区域的低保户名单公开、房屋征收户回迁安置地点公开、房屋征收顺序号公开、交差价款号公开、户口情况公开、选择楼层号公开和房屋评估价格公开的“七公开”办法进行房屋征收安置,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不懈努力,齐齐哈尔市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建筑面积从原来的户均22平方米、人均7.5平方米增加到55平方米和18.3平方米,基本接近全市平均水平。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