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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最高罚5000元
2011-05-26 08:50:3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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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6日讯 在水生态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堆放废弃物料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昨天,《哈尔滨市水生态监测条例(草案)》提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据了解,目前我市水生态监测的站点设置主要集中在松花江哈尔滨段一些内河及遍布各区、县(市)的190余座水库,虽然水生态系统遭到破坏,但因缺乏统一规划,未开展水生态监测,难以获得全面科学的监测数据,影响了水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同时,由于资料掌握不全,库区淤积掌握不准,很难准确计算库容,对当地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用水、调峰、泄洪等均产生较大影响。

  《条例(草案)》规定,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市水生态监测规划,并组织设立水生态监测站点。同时,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单位或水库管理单位,应在大、中、小型水库,河流、湖泊等水域设立水生态监测断面,开展水生态监测,并按照规定上报水生态监测数据。

  水生态:是指水生生物和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生态系统。

  水生态监测:是指通过对水文、水生生物、水质等水生态要素的监测和数据收集,分析评价水生态系统的现状和变化,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提供依据的活动。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