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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城镇职工特殊慢性病6月8日至17日复检
2011-05-26 08:53:4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松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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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6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6月8日至17日,哈市开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复检。此次复检的对象包括2007年和2009年开始享受慢性病待遇至今的特殊慢性病患者。

  复检主要针对特殊慢性病人的身份认证和病情。参加复检的特殊慢性病患者须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检: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本人病情相关的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及其他相关医学辅助检查材料。由指定的复检医院按照规定收取复检费30元。

  70周岁以上的慢性病患者,可委托代办人携带复检材料和户口本原件到就近复检定点医院进行病历审验和身份认证;不能正常参加复检的往诊患者和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的患者,可委托代办人携带复检材料和户口本原件到就近定点复检医院进行病历审验和身份认证。

  已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患者只参加身份认证,不参加复检。透析患者由透析定点医院进行身份审验;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患者于二季度报销时进行身份审验。

  因欠费或其他原因导致停保的慢性病患者,也可以进行复检。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