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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房地产土地使用税每平最低15元
2011-05-31 11:29:08 来源:大庆晚报  作者:幺滨滨 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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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31日讯 5月24日,记者在大庆市地税局获悉,大庆市重新调整了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和分等税额标准。

  据大庆市地税局财经税科的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原先执行的土地使用税标准是2007年制定的,而此次调整是为了加强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引导土地使用者合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据了解,新标准不但调整了一、二等土地的范围,还对土地使用税进行了调整,除一等土地外,其余5个等级的土地使用税均不同程度的上调。重要的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期间分等税额标准单列一项,单独规定。

  一、二等土地范围有变化

  2007年的土地等级中,对一、二等土地范围划定是以主要道路两侧500米为界,这样一来,有的一宗土地被分成了两个等级,因此,此次调整,我市对一二等土地范围的划定改为以道路两侧宗地为界。

  调整后,一等土地的范围为:世纪大道两侧宗地;铁人大道中央大街、远望大街、乘风大街段两侧宗地;龙凤大街两侧宗地;东风路、经三街、纬九路、学伟大街所围地区;中七路、会战东街、滨洲铁路、会战西街所围地区;中央大街、滨洲铁路、西槐路、振兴街、西宾路、玉门街、爱国路、昆仑大街所围地区。

  调整后,二等土地范围为:中三路两侧宗地;让杜路两侧宗地;南三路两侧宗地;铁人大道银浪大街段两侧宗地;创业大道两侧宗地;萨大路(萨环西路—杏四路)两侧宗地;机场路、中兴北街、中兴南街两侧宗地;经九街两侧宗地;外环东路两侧宗地;机场地区;中兴南街、中兴北街、环城北路、东附路、环城路、快速通道、外环东路、卧龙路、龙凤大街、南三路、东干路所围地区除一等的土地;中三路、友谊大街、中五路、中五支路、中原路、萨环西路、萨大路、南一路、勤奋西路、中强南街、中强北街、东二路所围地区除一等的土地;世纪大道奔腾路段、奥林国际公寓东侧规划路、南一路、创业大道、南三路、让通铁路、滨洲铁路、西一路所围地区除一等土地;春雷;喇嘛甸;庆新;拥军村;经开区(含方晓);卧里屯;图强;红岗;杏南。

  二至六等土地使用税全上调

  据了解,此次调整,除了一等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没变外,其余5个等级的标准都有所上调。

  二等由16元调至18元;三等由12元调至15元,四等由8元调至12元,五等由4元调至9元,六等由1.5元调至6元。

  房地产土地使用税不低于15元

  此次调整通知中还单列一项,用以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期间分等税额标准。

  据财经税科的工作人员介绍,2007年制定的标准并未对房地产用

  地单独规定,全部按照统一分等税额标准执行,但此次却另制定标准,目的是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按照新标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项目所在地位于市区一等土地等级范围内20元;位于市区二等土地范围18元;若位于市区三等、四等、五等、六等土地等级范围15元。

  至于如此规定,是否会对房地产市场引起较大影响,引起房价上涨,工作人员表示,这样的税改不会引起房价太大的波动,因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择的土地大多都位于一等土地范围内,而一等土地使用税标准没变。

  (文中土地使用税价格均为每平方米价格)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