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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期间道路交通管理通知:送考车违法“先考试后处理”
2011-06-01 09:58:31 来源:生活报  作者:何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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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6月1日讯 今日,省交警总队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交警支队及县、市交警大队在6月7日至9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考生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省交警总队要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结合创建优良道路交通秩序活动,在高考前夕及高考期间组织开展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对超速、违停、乱鸣喇叭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有条件的地方,要限制拖拉机、货车、摩托车等噪声较大的车辆驶入考区,对考点周边道路要做好分流和限行措施。高考期间,对重要路口、路段,要设立禁鸣、禁行、绕行、慢行等交通辅助标志,最大限度地降低道路交通噪声污染。

  同时,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为高考开辟“绿色通道”,保证运送考生、考卷等的车辆安全畅通。对上述车辆发生的违法行为,要本着“先考试后处理”的原则,优先放行,事后处理。在所有考点门前安排备勤民警和警车,以便在考生遇到紧急情况时,提供运送、引导等快速服务。

责任编辑:强锐